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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候選人條件如次:
(一)具教授資格者。
(二)具前瞻性之教育理念。
(三)高尚品德。
(四)具相關領域工作經驗與學術成就。
(五)學術行政經驗足為表率者。
二、凡有意推薦者(或自我推薦者),請於112年11月30日17時前,將下列資料之書面及電子檔案寄送至「112303台北市北投區明德路365號 人事室收」(電話:02-2822-7101轉3002 林小姐 傳真:02-2822-6701 ,E-mail:yihsuan@ntunhs.edu.tw)。
(一)參(候)選人同意任職意願書。
(二)參(候)選人資料表。
(三)參(候)選人推薦表。
(四)教育理念及學院發展計畫書(含院務發展理念)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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