應於到職日當天辦理各項保險加保作業
業務項目 |
法規名稱 |
適用對象 |
保險項目 |
保險機關 |
---|---|---|---|---|
公教保險 |
專任教職員 |
公保給付:殘廢、養老、死亡、喪葬津貼、育嬰留停津貼、生育給付。 |
||
勞工保險 |
技工、工友、兼任教師(符合資格者)、約僱人員、約聘教師 |
勞保給付:生育、傷病、殘廢、老年、死亡、眷喪給付、育嬰留停津貼等。 |
||
全民健保 |
被保險人及眷屬 |
疾病、傷害、生育事故。 |
※勞保局為服務被保險人,會主動比對勞、農保重複加保,一年超過89日者,印製名冊及書函,請農會轉知被保險人謹慎考慮其勞、農保權益。故目前勞、農保重複加保中而想繼續保有其農保者,請注意勞、農保重複加保一年不要超過180日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