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文化部115年4月13日文授資局物字第1153003693號函辦理。 二、檢附文化部原函、發布公告及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,請協助轉知所屬,如有相關修正建議請於公 告期間逕予提供文化部。 三、以上未盡事宜或相關問題,請逕洽文化部溫承辦人,電話:04-22177631;E-mail:ch0194@boch.gov.tw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