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開科技大學通識教育與外語教學中心誠徵「華語教學」專案約聘教師
一、徵聘職稱與名額
(一)徵聘職稱:「華語教學」專案約聘教師。
(二)徵聘名額:1名。
(三)起聘日期:民國116年2月1日。
二、資格條件
(一)應徵者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:
- 具備國內外大專校院碩士以上學位,並具有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證書。
- 具備國內外華語文教學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位。
- 具備國內外中國語文學、臺灣文學或語言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位,並於國內外大學對外華語教學師資培訓班修習120小時以上之課程,獲有結業證書。
(二)優先考量條件(具備下列條件者尤佳):
- 具備數位教材開發、線上教學經驗或多媒體工具應用能力者。
- 具備基礎英語或東南亞語言(如越南語)溝通能力,能協助外國學生學習輔導者。
三、工作內容
(一)華語文課程教學。
(二)外籍學生華語文能力測驗(TOCFL)之教學與輔導。
(三)協助華語文教學相關教務與行政事務。
四、應檢附資料
(一)履歷表及自傳(含近照、學經歷、專長領域、曾授課程大綱)。
(二)碩士以上學位證書及歷年成績單影本(持國外學歷者,須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館處完成驗證之學歷文件,未附者視為資格不符)。
(三)符合應徵資格或有利審查之文件(如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證書、華語教學相關研習證明、外語能力證明、數位教材樣本、相關學術著作等)。
(四)具備業界實務經驗1年以上之證明文件(如海外教學經驗、大專院校語言中心任教、企業華語課程授課、參與華語教材出版或數位課程開發等工作證明或實體教學時數證明)。(註:104.1.14「技職教育法」施行前已在職與聘任職級相當之技職專任合格教師,不在此限。)
五、收件方式
(一)請將上述應徵資料紙本郵寄至以下地址:54243南投縣草屯鎮中正路568號
南開科技大學通識教育與外語教學中心收
(二)信封請註明:「應徵專案約聘華語教學教師」。
六、收件截止日期:即日起至民國115年11月23日止,以郵戳為憑。
七、甄選方式
第一階段為書面審查,審查通過者將另行電子郵件與電話通知參加第二階段試教(教學演示)與面試口試。資歷不符或未獲錄取者,恕不另行退件及通知。
八、薪資待遇及福利
(一)碩士級聘為講師,新聘講師級月薪為59,655元起(含本俸及學術研究費)。
(二)博士級聘為助理教授,新聘助理教授級月薪為73,685元起(含本俸及學術研究費)。
(三)薪資待遇及相關福利依教育部《專科以上學校進用編制外專任教學人員實施原則》及本校相關規定辦理。
九、聯絡資訊
- 聯絡窗口:通識教育與外語教學中心胡助理
- 聯絡電話:049-2563489分機2391
- 電子信箱:nikki@nkut.edu.tw

